深圳:疫情期不裁员或少裁员的民办园可申请专项补助
近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民办幼儿园等民办教育机构帮扶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针对现阶段民办教育机构的实际困难,采取对民办幼儿园提供运行支持专项补助等措施,保障民办教育机构平稳运转、持续健康发展。
《通知》明确强调,对符合条件的民办幼儿园按照每班每月不低于4000元的标准,给予运行支持专项补助,补助时间为3个月。而民办幼儿园申请专项补助的条件之一是疫情防控期间坚持并承诺不裁员或少裁员(教职工失业率不超过5.5%)。
民办园申请专项补助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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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及保教费备案标准不超过本区普惠园最高限价标准的其他民办幼儿园(园舍产权属于政府的民办幼儿园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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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学行为规范、无区级及以上行政处罚,且上一年度民办幼儿园年度检查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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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期间坚持并承诺不裁员或少裁员(教职工失业率不超过5.5%);
按照要求,符合上述条件的民办幼儿园,如有意愿申请运行支持专项补助,可向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提交申请报告和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专项补助需符合的这三项条件同时惠及普惠园和非普惠园,一方面强调办园规范性,以保障更好地开展民办教育为基本前提,另一方面竭力保障民办幼儿园教师的基本权益及疫情后教师队伍的稳定,对此深圳市政府可谓用心良苦。这在一定程度上为其他地区制定和发布关于民办园的帮扶政策,也提供了一定的参考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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